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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
2016-07-11 1445 返回列表

    《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》(AQ 4250-2015)规定了电镀工艺的防尘防毒技术措施、管理措施、个体防护措施、应急措施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内容。

    标准中对电镀工艺的一般要求和防尘防毒措施

       1一般要求

    1.1  电镀槽边应安装局部排风设施,并定期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是否正常。含氰化物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应单独设置,含铬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宜单独设置。

    1.2  操作前,应打开通风设备;停止作业时,应后关闭通风设备;若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。

    1.3  粉尘、酸雾和有毒气体应经净化或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,排放气体应符合GB 16297要求。

    1.4  氰化物或含氰液的存放场所应远离酸性物质(如含氰镀槽应远离酸性溶液槽),并通风良好;含氰化物的污水应单独处置;废弃的氰化物溶液,应通过分析试验,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站。

    1.5  工件表面的酸性物质应清洗干净后再放入含氰镀槽;工件在用氰化物电解液电镀后,应在专用的水洗槽内用清水冲洗干净。

    1.6  产生酸雾的液面宜放置酸雾抑制剂。

    1.7  作业人员有外伤时,不应继续工作。伤口未愈的人员,不应接触氰化物、铬酸酐等剧毒品。

    2镀前处理与镀后处理的防尘防毒

    2.1  采用干法喷砂清理工件表面时,应采用密闭式喷砂工艺。

    2.2  机械抛光与打磨等工序应设有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,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应及时维护。

    2.3  使用有机溶剂脱脂时应采用局部通风设施。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,宜采用水基溶液脱脂及低温脱脂工艺。

    2.4  酸洗除锈槽应设置局部通风设施。

    3电镀过程防毒

    3.1  在使用含氰或含铬的溶液时应防止溶液接触皮肤。

    3.2  挂装与取下电镀工件应佩戴耐酸耐碱手套,不应直接接触工件。

    3.3  落入镀槽的铁制工件宜用磁铁取出,而非铁质工件宜用带有长柄的撮铲或夹具取出。

    3.4  工件进出溶液的速度应缓慢,防止液体飞溅。若采用人工放置,特别是带有深盲孔的工件,应使工件有一定倾斜角度,并缓慢进行。

    3.5  电镀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作温度和电流密度。

    4其他措施

    4.1  盛装及运送氰化物的器具应专用,称量及盛装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,并在明显位置标注剧毒标记。器具使用完毕后,应作消毒处理,并用水冲洗干净。

    4.2  配制和调整溶液时,应将固体化学药品在槽外溶解后再慢慢加入槽内,不应将固体化学药品直接投入槽液中。

    4.3  向槽内加入有毒化学药品时,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,并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。

    4.4  氰化物电镀用的阳极宜采用冲洗的方式,不应擦拭。清洗阳极棒和阴极棒的时候,应将其从槽上取下后再清洗,不应直接洗擦。

    4.5  氰化物溶液槽使用后应将槽盖盖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(来源:佛山安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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